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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什么情况需要安胎?需要安胎的原因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0-09-26 12:42:33编辑:admin

什么情况需要安胎?准妈妈在怀孕37周以前如果出现产兆,就需要安胎。最典型的产兆是子宫收缩,其症状为下腹部出现阵阵发硬的现象,并且腰酸背痛,如果还合并有阴道出血、下腹部有便感及压迫感就表示即将生产。尤其当准妈妈睡觉或躺着时,最容易感觉到腹部的阵阵发硬,这与胎儿在母体内活动所引起的局部顶起来的硬是不大相同的,它是整个子宫都发硬,摸起来肌肉紧绷绷的。

一般而言,准妈妈在怀孕六七个月以后,会陆续出现子宫收缩的生理反应,这种子宫收缩不规则,几乎不伴有疼痛,其特点是常在夜间频繁出现,翌日早晨即消失,称之为生理性宫缩,不会引起早产。简单来说,当准妈妈怀孕七八个月时,一天中出现5~8次这种断断续续的收缩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收缩频率过高,甚至变成规律性收缩,每隔10多分钟就出现—次的话,对准妈妈来说就是一个警讯,必须多加小心,最好尽快就医。

造成需要安胎的原因有哪些呢?

约有30%的早产无明显原因。常见的诱因有:

1.生活节奏较为紧张或压力大者,极易出现子宫收缩的情形。

2.孕妇合并急性或慢性疾病或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

3.孕妇合并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纵隔子宫)、子宫颈松弛、子宫肌瘤。

4. 腹部直接受撞击、创伤等。

5.前置胎盘或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或过少、多胎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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