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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三个月注意事项包括哪些?(2)

发布日期:2016-01-16 17:48:36编辑:admin

2. 妊娠第二个月(5~8周)

如果到第五周,月经仍未来潮,基础体温呈高温状态,持续16天以上者,可去医院验尿,若妊娠试验为阳性,可基本确定为妊娠。此时孕妇开始出现妊娠反应,如食欲不振、厌食、恶心、呕吐、嗜睡、乏力及畏寒怕冷等现象,甚至出现多愁善感烦躁的情绪。

孕妇身体的一些部位也开始变化:乳房发胀、乳头乳晕发黑、尿便及白带增多等现象,这些现象都是生理现象,不必为此感到焦虑。在妊娠第二个月,胚胎有躯体和“尾”。能分辨出眼,以及手和足上的小嵴,这些小嵴就是今后的手指和脚趾。

在妊娠第5周时,胚胎的神经管逐渐形成。这些神经管今后会发育成脑和脊柱。

妊娠7周左右:胎儿身长约2~3厘米,重量约4克左右,已长出了手和脚,眼睛、耳朵、嘴也大略可看出,脸部初步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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