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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就近入学 家长要明白就近不等于最近(2)
发布日期:2018-08-23 11:50:42编辑:Fairy
2、有些家长以为是离自己住所最近的学校学习就是就近入学,其实是指招生范围的确定是以小区或者街道整体划分,居住地与学校虽然仅一墙之隔,确实不一定能被划进家长想要选择的学校。
近日,江苏南京市民顾先生是首例将就近入学案告上法庭的人,他根据就近入学的规定,认为自己的孩子应该是上离家最近的学校,这样的理由起诉了教育局。
不久,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其女儿未满6周岁,不属于适龄儿童,起诉人与被诉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驳回了他的起诉。
顾先生的女儿已经在1.3公里以外的小学开始读书了,顾先生一直以为他的女儿会去一条马路之隔330米开外的小学北上学,却没想到孩子要经过8条马路、8个红绿灯才能到教育局规划的学校。
对于这桩罕见的、希望以个案来推动教育部门正视基础教育公平问题的公益类诉讼,顾先生说,这既是为了女儿,也是为了推动学区划分更加透明、公开、公正。
其实任何一种招生政策都是有自己的漏洞和弊端的,有些家长为了能读到某一所自己心仪的学校提前把孩子的户口转移,或者为了能读某所学校各种找关系等不好的行为。
所以,家长们还是要注意一下这个就近入学的含义,以免到时候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