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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通知(4)

发布日期:2010-06-23 20:10:28编辑:admin

(七)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八)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带班教师要立即将幼儿送往医院,并向园长汇报;

(二)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三)组织由保健大夫、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四)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五)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一)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班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二)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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