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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 关于孩子抚养权划分的问题详解(3)

发布日期:2018-01-23 16:21:24编辑:婧待花开

2、孩子在两周岁以上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随其生活,对孩子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或外孙孩子的,可作为孩子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3、孩子在十周岁以上

1)、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孩子的意见。

2)、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孩子的个人的意愿。

3)、考虑孩子的意见并不是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可从其收入较高,有抚养能力和孩子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孩子照顾孙孩子的理由来争取。

小编的话:夫妻离婚不是小事情,奉劝那些想要离婚的夫妻,尤其是已经有了子女的夫妻,应该为自己的家庭和子女负责,毕竟当初走到一起是因为相爱才促成的姻缘。以上的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及相关信息,大家可以了解了解,毕竟夫妻之间幸福不幸福也只有自己最清楚了,俗话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才清楚”,如果不再相爱,如果想离开,也尽量不要伤害到孩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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