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育儿网

主页 > 分娩 > 分娩知识 >

产假工资规定:2012产假最新规定 假期不得降低工资

发布日期:2012-10-23 11:40:24编辑:Chen

为保护妇女儿童,我国规定在职妇女在怀孕分娩期间,可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因此,关于产假休息的时间有多长,在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问题,都是我们孕妈妈们所想知道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我国政府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而制定的法规。世界各国也都有类似的保障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但具体条款因国情和体质差异又各有不同。

世界各国产假时间大不同事实上,产假多少天,在国际上并没有统一标准。世界各国对产假的规定长短不一,丹麦、瑞典、挪威、斯洛文尼亚等国家的产假均有52周或更多,而埃塞俄比亚产假仅有45天。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在将产假时间延长了8天的同时,还细化了流产假期,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2周;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不少于6周。对于生育或流产的女职工,征求意见稿规定其工资、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分别由两种方式支付。征求意见稿还对女职工的禁忌劳动范围做了细化。

根据我国现阶段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对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强度、劳动时间、产检等事项都做出了相应规范。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