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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晚期 必须立刻入院待产的4种情况(3)

发布日期:2013-05-08 11:06:35编辑:Chen

3、孕前有病或孕期合并其他疾病

一些孕妈妈在怀孕前或孕期间患有慢性病,或在产前检查中发现妊娠异常,都应该住院分娩,而且应提前数天住院待产。

1、孕妈妈方面的问题:如孕妈妈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及骨盆狭窄、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初产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孕妈妈体重小于45公斤或大于85公斤;孕妈妈有过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史。

2、胎儿方面的问题:胎儿发育迟缓、巨大胎儿、胎位不正、超过预产期两周以上的过产儿等。

在产前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孕妈妈或胎儿有上述异常情况,即属于高危妊娠,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消除或减轻症状。如原来胎位不正,经过矫治后胎位正过来了,则可以不提前往院待产。但一般属于高危妊娠的孕妈妈,即使症状减轻或消失,也都应提前住院。

这是因为,在子宫收缩、胎儿娩出的整个分娩过程中,孕妈处于极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中,如果原来属于高危妊娠,就更容易使情况恶化。

4、准妈妈过去有不良分娩史

1、不良孕产史,如早产、产程延长、难产、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或产后数日内死亡;

2、宝宝出生后有生长发育障碍如出现脑瘫、弱智;

3、孕妈曾经因为分娩造成产伤,如产妇产道撕伤,严重的会有子宫破裂或阴道、直肠或膀胱瘘;

4、产后阴道曾经大出血,以及产褥感染等都属于危险因素。

有这类不良孕产历史的,可考虑再孕,但必须密切关注产程,预防本次妊娠再次发生相同的问题。研究表明许多不良孕产史者,再发几率较高,但只要加强预防,多可不再发生危险。不同的不良孕产史有不同的危害,因此需要不同的预防与治疗措施。

有研究表明,曾有人工流产或自然流产两次以上、孕中期引产一次以上的孕妈妈,再分娩时发生胎盘粘连造成产后大出血的可能性会加大。又如,胎死宫内如未找到死亡原因,以后再孕死胎的可能性也会较大。

多数问题都可能找到相关原因得以纠正。完全不能找到原因的,要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早作预防,如产后出血的,主要以针对出血原因的预防出血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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