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育儿网

主页 > 怀孕 > 症状 >

过期妊娠≠过度成熟 孕妈须知该如何诊断过期妊娠

发布日期:2016-12-29 10:48:03编辑:七七

都说怀胎十月,一朝分娩。在孕晚期的时候,随着预产期的到来,咱们的孕妈妈和家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就是为了等待小宝宝的出生。但是,调皮的小家伙,却临了临了还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可急坏了咱们孕妈妈,赶快去医院检查,就怕宝宝出了什么问题。

其实,各位孕妈妈无需多担心,因为这个过期妊娠在产妇中比例孩子蛮大的。所以,对于此类医学技术还是比较成熟的,所以不要太过担心,而引起其他不必要的的麻烦。

不过,关于过期妊娠以及与之相关容易混淆的概念过期成熟等等,这些概念咱们的孕妈妈还是要多做了解。

过期妊娠的准确定义

以末次正常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42孕周(≥294天)称为过期妊娠。

其发生率占妊娠总数的5%~12%。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并随妊娠延长而加剧,妊娠43周时围产儿死亡率为正常3倍,44周时为正常5倍。初产妇过期妊娠胎儿较经产妇者危险性增加,对胎儿和母亲的危害有胎儿窘迫、羊水量减少、分娩困难及损伤。

过期妊娠与过度成熟有区别

过期妊娠

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称为过期妊娠。而过度成熟是一种表现为胎盘功能衰退危及胎儿的综合征,它不常见,发生于妊娠42周后。由于预产期的推算易发生错误,因此过期妊娠的诊断可能不肯定。如果妇女的月经周期在35天以上,则可能晚于预产期生产,而实际上胎儿才真正足月。

猜你喜欢

编辑推荐

热门阅读

怀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