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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年放开 10种情况可生二孩
发布日期:2014-03-21 11:22:38编辑:Chen
二胎问题一直是近半年来大家较为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虽然在2013年国家明确指出放宽生二胎的问题,但并没有给予准确的实施时间以及相关政策。而把这个问题交给了各地方政府,按当地的情况来定制二胎新政策。
近日,关于四川单独二胎政策有了最新消息。2013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高票通过《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这意味着“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10种情况可以申请生育二孩。即从21日零时开始,符合条件的夫妻即可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
推行网上预约市民提前尝鲜
省人口计生委介绍,审批系统于3月21日0点正式启动运行,全面推行单独家庭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打开 12356.scpip.cn,即可进入“单独两孩政策预约审批子系统”的页面。
昨晚10时10分,守在电脑前的张女士,惊喜地发现可以提前进入单独两孩网上预约界面了。今年31岁的她怀二胎已7个月,一直关注着审批系统的开放,想首批领到单独两孩准生证。最终,仅花了10分钟填写,她就收到了预约成功的短信。
四川10种情况可生育二孩
1病残儿 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2独生子女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3残疾军人 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4因公致残 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5生育能力 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6独生女户 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
7高寒山区 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
8婚后不育 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9丧偶再婚 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10离婚再婚 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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