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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单独二胎】北京二胎新政策新动向
发布日期:2014-03-08 10:16:52编辑:Chen
在2013年11月份,中共中央落实了部分地区单独二胎新政策,只要符合当地二胎条件的家庭,均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但此消息也明确提出,此次启动单独二胎”政策全没有设定统一时间表,具体情况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为此,想生育二宝的夫妻,都想尽早了解当自己当地二胎的新政策情况。
所以,生在北京的你一定想知道,北京二胎新政策什么时候实施呢?北京单独二胎新政策实施之后,申请程序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
据介绍,北京市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连续18年稳定在1左右,明显低于全国1.5-1.6平均水平和2.1的更替水平。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表示,中央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新政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组织实施,但各地实施时间不宜间隔过久。北京落实“单独二胎”新政的准备工作已就绪,只待《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2014年的人大修法框架。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于2014年2月21日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一方或双方具有北京市户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可以依法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北京二胎新政策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才可以申请才育二胎: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另外,有其他特殊情形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需经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二十八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