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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再次怀孕的注意事项(2)

发布日期:2015-10-01 20:32:29编辑:admin

3、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

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4、注意胎动情况

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 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至少要有10次以上的胎动。

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5、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

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6、宜提前住院待产

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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